執事團隊

【主若願意】

偶爾有弟兄姊妹問我:「主席,您打算如何帶領教會和執事會未來的方向呢?」每當聽見這樣的提問,我總不禁背脊微汗、手心發熱,內心既感壓力,也充滿敬畏—創造天地的上帝,豈需要我這樣一個平凡普通的會友來「帶領」他的教會呢?我只能存謙卑的心,按照教會既有的章程,並結合過去工作上的一些管理經驗,與牧師、執事及各同工一同依循聖經的教導,同心同行,服侍並照料上帝的家。
 
不過,我內心確實懷著三個比較長遠的負擔,也藉此機會跟大家分享:
 
一、執事會的傳承
 
回想自己於2000年初,未滿40歲便加入執事會,轉眼已在這個崗位上服侍近二十五年。感恩見證教會從一個堂所,拓展至今日五個聚會點,每週共有超過二十堂崇拜。根據記錄,2025年執事會共有二十三位成員(已包括未退休的按立執事),  平均年齡約為54.4歲(未包括榮休執事),而榮休的按立執事共四位。時光荏苒,如今自己已過甲子之年,更覺需要積極思考執事會的年輕化與傳承。因此,自2026年起,我們將透過不同方式介紹執事會的服侍,鼓勵並培育更多肢體一同參與,讓事工得以延續、生生不息。
 
二、一會多堂的深化
 
地方雖有限制,上帝卻為沙浸開路,使我們如今擁有五處聚會點。自2013年起,「一會多堂」的概念便深植在我們當中:行政、目標、方向與策略由中央統籌,而各堂則可因應社區需要,在運作上作出合適的微調。當某堂遇到特殊需要時,整個「一會」便能發揮資源調配與支援的功能,這好比聖經中「葡萄樹與枝子」的比喻,不同堂所也同屬惟一一棵葡萄樹的枝子,這種密不可分的結連關係,便能在教會中具體實踐。如今十多年過去,我們需要重新檢視並深化這個模式。在2026~2027年度,將透過更多聯合活動,強化上帝所賜「一會多堂」的合一見證。
 
三、座堂重建計劃
 
瀝源座堂自1993年啟用至今,已逾三十年。大約在2019年,上帝將「重建」的異象放在我們心中。起初,這工程看來又大又難,涉及多方機構與政府部門,不知從何入手,更遑論預算、成本、設計等技術與財務考量。然而,經過多年憑信心的禱告與仰望,我們一步一步尋問、一步步前行,如今至少已掌握基本的進行方向,也逐漸明白該如何提問、向哪些單位尋求協助。這份突破,除了感謝上帝、繼續仰望,我們還能誇口甚麼呢?阿們。
 
2026年是教會的「恩典年」—數算恩典,迎向未來。常言道:「缺乏」是經歷恩典的起點,我們越意識到自己的不足,就越發珍惜所領受的恩典。求主讓我們看見自己的「缺乏」,從而更深體會他「寶貴的恩典」。
 
「主若願意」,願以上的分享蒙主引導,成就他的美意。
 
「他對我說:『我的恩典是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耀自己的軟弱,好使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哥林多後書》十二章9節
 
 
主內
田大中
2026年1月1日

執事會

執事會由本教會全體執事及主任牧師組成,根據使徒行傳六章一至六節,執事職責之總原則,乃在父神帶領下,及在全體會友支持下,按教會通過之「執事會與主任牧師的合作關係」約章,擔任輔佐之角色,幫助主任牧師辦理教會事務。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執事會設主席、副主席(第一及第二副主席)兩名及書記一人,每年由各執事互選擔任,連選得連任,而執事會轄下常設之委員會,按需要由執事會釐定,並在教會各項事工、活動、未來發展、方向、運作等等,提供意見。現時有財務、人事、產業管理、法律及公共關係事務、社會服務五個委員會。

2026年度執事會成員

1主席:田大中
2第一副主席:莫家豪
3第二副主席:麥敏媚
4文書:柳淑玲
5財務委員會:湯基雲(召集人)、柳淑玲、岑俊健、賴斌
6人事委員會:郭子敦(召集人)、麥敏媚、廖佩貞、莫家豪、容玉儀
7產業管理委員會:吳家慶(召集人)、黎以仁、賴斌、張偉才
8社會服務委員會:陳潔瑩(召集人)、王郁有、鄧靜儀、陳文琪、鍾潔珊
9法律及公共關係事務委員會:陳偉斌(召集人)、關衞國、盧永康、楊佩珊
10榮休按立執事:胡睿華、陳啟芳、劉漢樑、葉保光


陳啟芳女士
 
劉漢樑先生
 
葉保光先生
 
陳偉斌先生
 
莫家豪先生
 
田大中先生
 
楊佩珊女士
 
張偉才先生
 
湯基雲先生
 
廖佩貞女士
 
賴斌先生
 
黎以仁先生
 
陳潔瑩女士
 
盧永康先生
 
鍾潔珊女士
 
岑俊健先生
 
陳文琪女士
鄧靜儀女士
 
柳淑玲女士
 
關衞國先生
 
麥敏媚女士
 
郭子敦先生
 
王郁有先生
 
容玉儀女士
 
吳家慶先生
 
1財務委員會
1.1執行教會章則中賦予有關財務運作之權力和責任。 
1.2審批主任牧師編制每年的財政預算。 
1.3教會之銀行新戶口的開立,及建議銀行戶口的簽署人選。 
1.4按教會章則辦理教會資產的投資、買賣及調配。 
1.5按教會章則接納會外的捐獻、會內外籌款、借貸、按揭等事宜。 
1.6協調主任牧師和核數師完成年終的審計工作。 
 
2人事委員會
2.1執行教會章則賦予有關人事運作之權力和責任。 
2.2按既定的人事組聘請同工之流程細則聘請受薪同工。 
2.3主任牧師之聘任及解聘。 
2.4各受薪同工晉升及涉及薪酬調整的調遷。 
2.5每年同工生活指數的調整幅度。 
2.6當主任牧師需要較長時間(超過最多可取之年假)離開崗位時之署理人選。 
 
3產業管理委員會
3.1執行教會章則賦予有關產業管理運作之權力和責任。 
3.2訂定地方使用上如保安、防火、保養等之專業守則。(例如教會物業的定期維修/保養計劃) 
3.3配合教會事工發展的需要,拓展教會地方使用空間。(例如租用或購置地方) 
3.4為大型(超過十五萬元的維修工程)或專業維修項目,訂定監察並審批承造商的流程及人選。 
 
4社會服務委員會
4.1管轄沙田浸信會社會服務處的運作及發展並按時向沙田浸信會執事會匯報。 
4.2委員會代表將成為教會慈惠小組召集人,負責處理申請個案,建議資助金額。 
4.3邀請慈惠獻金管理小組之會友代表,並執行教會章則賦予有關慈惠運作之權力和責任。 
4.4負責監督教育中心運作及方向,策劃教育事工的發展,委員會推選一位成員擔任教育中心校長。 
 
5法律及公共關係事務委員會
5.1向教會提供法律及公共關係方面的意見。 
5.2檢視教會運作是否乎合法例上的要求。 
5.3協助教會處理有可能面對的訴訟及相關事宜。 
5.4協助教會處理法律相關文件。 
5.5當教會遇到危機,而該危機涉及法律或公共關係事務,按主任牧師及執事會主席的要求,即時啟動及成立危機應變小組。 
5.6協助主任牧師檢視、維護及推動教會建立對內或對外的形象,並處理公共關係事務。 
 

資格:獲推薦提名的選立執事須有以下所有的資格
 1.決意遵照教會的章則辦事。
 2.固定參與教會的小組生活。
 3.已加入教會足三年(指由加入教會至遞交提名選立執事表格滿三年)。
 4.曾在教會參與三年或以上的領導或管理事奉,或曾協助執事會或各委員會擔任特邀委員。
 5.得所屬大牧區之區牧議決推薦,或得五位會友的組長聯署的推薦。
 6.在屬靈生命、事奉態度、生活行為、身體狀況、心理狀態,及過去執事事奉的紀錄等範疇上,顯明可有效地履行執事的職分。
 7.在過往執事會中的投入與否;並執事會及相關會議的出席記錄(適用於連選的候選執事)
1.執事侯選人每年俱由執事會選出的提名委辦,或得所屬牧區之區牧或五位會友的組長聯署的推薦。 
2.按章審核所有提名後,向執事會提呈應屆選立執事候選人名單;執事會接納後,須提呈會友大會通過。 
3.安排11月或以前連續的兩個主日內之日期為公開投票期,並須在各堂設立投票箱以收集會友的選票。倘若最後截止投票當日,天文台懸掛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等,以致當天未能如常進行投票,投票將順延下一個主日截止。 
4.當選的資格 
 
4.1 在差額選舉下,按該年所需議席的數目,採用得票最多者當選制,獲得最多票數的候選人即告當選。若有退選,則由下一個得票最多者當選。若最後當選的議席出現相同票數,相同票數候選人須立刻進行第二輪投票,並須於兩個月之內完成。
4.2 等額選舉下,候選人必需獲得整體有效選票一半票數以上方可當選。
 
5.選舉結果於點票後,由行政同工覆核選票的有效性,最後結果由當日監票者及驗票者核實,然後於一週內公佈。 
6.所有選票會保存三個月,以供需要時查核,之後將全數予以銷毀。